日前,记者获悉,自《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北京市区两区执法部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宣传新《条例》,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分类责任、倡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
资料图 吴镝 摄
5月11日上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丰台区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售卖水果的区域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腐烂水果、水果皮等厨余垃圾,也有水果外包装如塑料袋、纸盒等其他垃圾,但现场只放置了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垃圾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问题。前期属地城管执法队已经到该超市多次进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的宣传告知。针对该超市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谈话进行立案调查,并拟对该超市处9000元罚款。这是北京市新《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张处罚罚单。据了解,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要求,下一步北京市还将继续开展执法检查,但仍将以教育、劝导为主,并不以处罚为最终目的,推动新《条例》落实。
城管开出的一张张罚单,维护了条例的权威性,既表明执法部门较真碰硬的态度,也体现问责追责的力度。接下来,城管执法部门不仅会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却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还将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处罚、曝光和信用惩戒、联合惩戒等手段。对不守条例的行为分级分类进行处罚,正是刚柔并济保障垃圾分类的重要一步。
从前端分类、中端装运到末端处置,垃圾分类如同一条缜密的流水线。积极引导,可推动这条流水线高效运转;监督惩戒,则是每一环节不脱节、不滞后的制度保障。理性倡导在前,刚性支持在后,两者兼具,才能让这条流水线在日常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循环运作,让每一片垃圾完成绿色环保之旅,让垃圾分类的新条例固化成每个人的生活习惯。
据介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宾馆、饭店餐饮行业、机关事业单位、楼宇物业、商场超市、居住小区1.5万余家,对其中存在问题的2450家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和责令改正;各区城管部门均陆续开出罚单。
垃圾分类条例施行,虽然还在起步阶段,但北京对垃圾分类的普及动员已积时累日。对于垃圾分类可减少污染、变废为宝等作用,市民早已达成共识,不少社区单位在执行新规时也可圈可点,足见教育和引导已经发挥作用。不过,垃圾分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也还程度不同地存在。前几天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多个社区单位仍存在桶站不规范、分类质量差等现象。从各区城管公布的混装垃圾、无证运输等违法案例来看,把垃圾分类条例当作耳旁风的大有人在;更有居民反映,其所在小区在更换垃圾桶颜色后便再无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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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缺乏自觉的责任主体来说,教育劝阻远不如一纸罚单来得有效。如果说鼓励引导是撬动垃圾分类的动力,惩戒处罚就是禁止垃圾“杂烩”的压力。教罚分明、宽严并济,既是垃圾分类落到实处的保障,也是新版条例的严肃性所在。新规明确,对于违反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处罚额度由之前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调整为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行为,先是对其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剑指垃圾分类,北京连开罚单。从5月11日起,北京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进入集中立案处罚阶段,重点检查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并对部分分类不到位的单位开出罚单。
5月11日至12日,城管执法系统已立案144起,处罚金额共计22万余元。处罚主要涉及餐馆、酒店、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商场超市、物业等,其中餐馆、酒店以及企事业单位存在问题相对较为突出,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收集贮存设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