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2020-02-09 17:39:43

(四)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 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

(五)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

据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全面提升勤务等级,加强医院安保,强化医院周边巡逻防控,加大对伤医扰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涉及医院警情第一时间出警,依法快速查处,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昨天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防范处置工作要求,并提出7类涉医违法犯罪情形将予以严厉打击。

(二)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 谤医务人员的;

(七)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今天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日均投入警力13万余人次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协助劝阻、隔离、查找确诊、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触人员,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593起,排查医疗机构治安隐患8848处,查处各类扰乱医疗救治秩序案件186起,查处违法人员196人。

通知明确,对上述情形中构成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从快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对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符合判处重刑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

(三)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 型冠状病毒的;

(一)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

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上述情形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果断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并及时报警,协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证据。

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 医疗卫生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