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
2020-02-04 09:00:57


工作职责

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推动责任落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督促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督促落实社会防控全覆盖。

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担责、守土尽责,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以强监督促强监管,督促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药监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构筑严密防线。

把握职能定位,注意方式方法,既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又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查处重点

严肃查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中央决策部署不重视、不落实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严肃查处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

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哄抬物价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