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疫情防控期间 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2020-02-01 14:01:05

 

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正常到单位上班的职工,各企业应当对其加强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做到防护工作全员覆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昨天,市政府下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除必需行业外,本市企业可灵活安排工作。

依据通知要求,2月9日24时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2月9日24时前,其他企业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员汇聚、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