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新版药品管理法重新定义假药 疫苗犯罪将如何处罚优化审评审批流程
2020-01-04 13:14:16

新版药品管理法重新定义假药,疫苗犯罪将从重追究刑责

2019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施行。

此次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对于鼓励研发创新、保障药品可及性方面提出了诸多举措。如在新的药品管理法中,明确了鼓励方向,重点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人体疾病具有明确疗效的药物创新,鼓励具有新的治疗机理,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罕见病的新药和儿童用药的研制。在新药审评审批方面,明确要建立健全药品审评审批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审评审批效率,优化审评审批流程。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124条规定,对于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同时,《药品管理法》对假药的范畴进行了新的定义。假药是指,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