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村道日常养护费发放问题-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其中,县道、乡道、村...
2020-04-15 10:25:05

咨询村道日常养护费发放问题

您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一政策,其中,意见规定,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建立与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 当地未曾发放过养护费,湖南是否有这样的政策?如果有,该怎么发放,有什么条件。盼请回复!谢谢

于钊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经与您就相关内容电话沟通,现回复如下:为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农村路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要求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建立与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县道、乡道、村道是指交通统计年报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目前,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45号文件要求,正在联合相关部门研究起草省级改革实施方案,拟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投入政策,将于近期报省政府审议,待审定后可正式发布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利和责任清单,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承办责任单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处

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湖南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