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也要遵守交通规则 行人不能侵犯机动车路权
2018-10-08 06:55:25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近日发生一起交通规则,一行人违章被车撞死,死者家属反被判赔偿肇事车辆,引起岛内居民强烈反响。

“走路不见得最大,过马路也要照步来!”台湾前法官郑新后指出,行人的路权得靠守规矩维护,一但出事才能理直气壮。

郑新后说,依规定行人过马路必须走行人穿越道、天桥、地下道,才能保有路权,如果是巷道、窄路路口、没有穿越设施的路段,也要“左看看、右看看、快速走”,当然行人也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侵犯别人路权。

台湾桃园市交通大队执法组指出,很多民众认为“行人最大”、“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其实依交通安全规则,行人穿越道路若在路口一百米内,必须使用行人穿越设施,像斑马线、地下道、天桥等;道路中央画设双黄线、分隔岛,绿带或是快车道,都不能穿越,这都会侵犯汽车、摩托车驾驶人路权,一旦发生意外,行人将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