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认意识状态就立遗嘱 律师被告伪造文书判刑
2018-09-14 07:05:53

台湾新北杨姓女律师3年前带着黄姓女助理到医院见证遗嘱,因误信男子黄某说法,以为其表哥男子林某没有其他继承人,在未确认林男有无表达能力的情况下完成见证,导致林男存款被黄妻领走1500多万元,家属也被黄男索讨房产。案经台湾新北地院审理,杨、黄2人涉犯伪造私文书罪,分别判刑4月和3月,均并罚款、缓刑2年,另需缴交8万元和3万元给国库。

另外,黄男夫妇因坦承伪造文书,黄男不并罚款部分徒刑被判应执行1年8月、并罚款部分徒刑应执行1年2月,黄妻则被判1年8月刑期,并罚款,2人均缓刑3年,另须分别支付国库50万元和20万元。

判决指出,杨姓律师和黄姓助理2014年1月到医院加护病房办理遗嘱一事,看到林男插管无法言语,却未向医生确认林的意识状态,片面念过其代笔的遗嘱部分内容,就让黄男妻子拿林的手在文件按捺指纹。

法院审理时,律师否认伪造私文书,辩称自己是被事务所指派前往医院立嘱,因为有被告知当事人插管无法说话,也可能无法写字,所以事先缮打了遗嘱内容。她强调立嘱前有再三确认,是黄男说林男没有结婚,也无兄弟姐妹跟其他继承人,而且询问意见时,林男也有点头和眨眼,“如果我知道有其他继承人,我根本不会去制作遗嘱”;助理则表示自己只是在旁边帮忙录影,帮忙做见证而已。

法院调查录影画面,林男在立嘱当时已经插管无法言语,且无力提起手按捺指纹。法院认为,视频中,林虽有微微点头和眨眼,但其动作不见得代表同意立嘱。而且,林男当下还有流泪,若是同意立嘱和赠与,为何会流泪,而非欣然面对?

法院调查,黄姓助理见证遗嘱后,当天下午即在网络发帖,内容提到“今日陪同律师前往医院做遗嘱的见证人.....看着躺在床上行将就木的老伯,身上插满了管子,瘦得不成人样,旁边1 台洗肾的机器,…完全无法说话,更不能动…真的不知为什么这种情况了才要逼人家吐出钱来”,还说“这到底算什么!但这样居然合法…呵呵呵!因为有见证人(也就是我)和律师”等语。

法院认为,助理非法律专业人士,都会怀疑林男是否能理解遗嘱内容和清楚表达意见,律师岂会一无所查、毫无疑问,最后未采信其说法,考量其是一时失虑,因此予以缓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