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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出公租房 申请条件有什么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9-29 08:55:03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

法律法规网消息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记者日前从广州房管部门获悉,广州推出1.21万套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从9月22日起接受用人单位申请。

据悉,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可申请整体租赁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主要为: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

而申请的新就业无房职工,要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则不受年龄限制;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该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据介绍,按照先申请先分配、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的分配原则,每月分配时优先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分配,满足上述单位需求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其他法人单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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