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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专员办:中央财政引导农业保险服务“三农”见成效

作者:丽娜 来源:财政部 2017-09-22 12:17:35

政策*农业保险的实施,为保护宁波市农业、保障农户收入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保险已逐渐成为地方政府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减少农户损失、促进灾后恢复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

政策*农业保险的实施,为保护宁波市农业、保障农户收入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保险已逐渐成为地方政府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减少农户损失、促进灾后恢复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资金对政策*农业保险给予了大力支持,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推动作用,惠及千家万户。

一、政策*农业保险在宁波市的实施情况

宁波市自2006年开始实施政策*农业保险,财政部于2012年开始通过转移支付对宁波市政策*农业保险进行补助。在中央财政大力支持下,经过宁波市政策*农业保险实施部门的不断探索和改革创新,农险的覆盖面、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在分散宁波市农业经营风险、降低灾害损失、促进农户灾后恢复生产、稳定和调节农业经营主体收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拥护。

二、中央财政对宁波市政策*农业保险支持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财金〔2012〕2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123号)等文件精神,宁波市符合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相关规定的品种有8种,分别为水稻、小麦、油菜、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及商品林。2016年,宁波市列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品种合计保费13154.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4848.07万元,市财政补贴3834.08万元,县财政补贴2833.47万元,农户自交保费1638.54万元。中央财政对保费的补助力度达到36.86%。

2017年度,宁波市已申请并经宁波专员办审核同意上报2017年度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预算5062万元,目前财政部已预拨2670万元。

三、中央财政支持宁波市政策*农业保险成果喜人

截至2016年底,宁波市政策*农业保险已累计向全市108.87万户(次)农户提供了343.73亿元的风险责任保障,签单保费累计收入8.81亿元,累计向全市17.51万户(次)参保农户支付了8.26亿元赔偿款,多年简单赔付率约为93.8%,各级财政对农险保费共投入补贴经费7.22亿元,补贴平均比例约为81.9%。其中:2016年,农险参保农户12.72万户次,保险金额68.76亿元,保费收入18875万元。2016年全年农险赔款13457.27万元,受益农户15423户(次)。

一是有力提高了农业风险保障能力。自从农业保险开办以来,险种从少到多、保额从低到高、覆盖面从窄到广、保险责任从轻到重、农户意识从弱到强,农业自然风险保障能力逐年得到了提高。

二是有效促进了农业灾后生产恢复。农业保险的开展,使大额不定的农业风险损失转化为小额固定的农业保险费的缴纳,分散了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相对公平、合理、及时的最基本经济补偿,有效防止了农民灾后返贫和因灾致贫,为受灾农户恢复生产提供了最基本的保证。

三是充分放大了财政支农资金效应。各级财政历年累计投入保费补贴7.22亿元,购买到广大农户343.35亿元的农业风险责任保障,保险保障杠杆率达到48倍,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财政救灾资金的不足,而且实现了财政补贴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

四是基本形成了农业风险防范体系。经过几年的实践,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有偿的风险管理手段,通过投保人缴纳保费、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这种契约行为,逐步建立了从农户自觉投保到灾后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的抗灾救灾机制,将农业保险与国家直接救助有效结合,构建了农业风险防范体系。

中央财政自2012年对宁波市实施政策*农业保险补助政策以来,2012年至2016年已累计拨付补助资金19837.28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宁波市政策*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惠及了广大农户。宁波专员办将继续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使中央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让中央财政的阳光普照广大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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