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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191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米米 来源:农业部 2017-09-19 09:04:17

徐桂芬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鼓励青年留在农村务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教育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政策扶持农业部坚持把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作为重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

徐桂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鼓励青年留在农村务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扶持

农业部坚持把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作为重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通过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多种途径激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热情,吸引年轻人返乡下乡创业。

一是强化牵头作用。

农业部充分发挥推进农村“双创”的牵头作用,推动落实《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政策配套措施,指导各地建立推进协调机制,开展政策督促检查落实,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

二是

强化创业培训。

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遴选18—45岁综合素质高、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以及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持续开展为期2—3年的培训指导、创业孵化和跟踪帮扶,提高创业兴业能力,示范吸引农村青年务农创业。

是强化政策

扶持

通过政策解读、督促检查、制作政策明白卡等工作,推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社会保障、信息技术和创业园区等优惠政策落实到返乡创业青年头上,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是强化公共服务。

利用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为农村创业创新提供场所和便利服务;指导各地建设见习基地、孵化基地、创客平台、信息网络,开设开放式服务窗口;支持鼓励现有渠道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和统计监测。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继续支持青年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推动政策扶持,在后续政策措施完善过程中统筹考虑发放回乡务农补贴的建议。

二、关于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加快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重大战略部署,农业部将此作为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加以推进。

一是

强化

顶层设计

统筹规划。

印发《“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发展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具体措施,提出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要达到2000万人,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二是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从2014年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来,中央财政资金累计投入35.9亿元,全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超过260万人。特别是2015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实施以来,一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戴眼镜”的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涌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据对2016年1.2万名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统计,高中(中专)学历占6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26%,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中高等毕业生近1300人,占培育总数的10.4%。

三是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教育。

2014年,我部联合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中国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现代农业装备和都市农业五大职教集团的作用,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创业教育,提升创业能力,为返乡创业奠定基础。

四是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着力健全完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利用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公益*培训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参与培育工作,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

五是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

2015年,我部印发《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引导农民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同时将现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更加精准地落实到职业农民头上。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抓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引导相关扶持政策向认定后的职业农民倾斜,调动广大青年返乡下乡创业的积极*。

三、关于加强宣传和典型引导

近年来,我部积极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和“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微信公众号及时报道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动态,利用《农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典型和经验做法;每年组织评选“十佳农民”,遴选出一批扎根农村、事迹突出、带动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编印《新型职业农民典型风采》;指导各地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形式积极宣传报道新型职业农民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青年职业农民典型和创业成果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青年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感谢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科技教育司010—59193080

农业部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农办议〔2017〕290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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