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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坚持”促进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作者:张丽 来源:最高检 2017-08-11 09:26:38

近年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检察工作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作用,不断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以科技化、信息化带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建成楼宇智能管理系统、高清视频系统、廉政...

近年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检察工作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作用,不断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以科技化、信息化带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建成楼宇智能管理系统、高清视频系统、廉政信息推送平台等一批智能化办公、办案系统、平台,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

坚持高位谋划,推动检察技术发展。始终坚持一个“高”字,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实施。一是树立超前意识,既注重当下发展,又注重长远规划。建院以来,党组班子接力传递,始终将科技强检列入“一把手”工程,统筹规划,及时制定和调整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充实完善检察技术门类,先后设立法医、痕迹、文检、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5个鉴定门类,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选齐配强技术专业人才。二是重视人才培养,加大经费投入。采取“专业+应用”的人才培养模式,先后选派技术干警参加电子证据、司法鉴定等专业培训,选派职侦、刑检等业务部门干警参加心理测谎、文证审查等应用技术培训,大力培养既懂业务又能熟练运用新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坚持深度融合,促进业务质效建设。始终坚持一个“深”字,不断探索检察技术应用全覆盖,推动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层次融合。健全完善同步录音录像机制,率先于2006年在全市开展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并通过制定《同步录音录像操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推动技术应用规范化。建立检察技术辅助办案机制,要求技术部门主动运用电子证据、话单分析等技术,协助办案部门明确侦查方向、提取固定证据。制定技术*证据审查机制,要求对涉及法医、痕迹、文检等技术*证据的案件全部进行技术审查,以提高案件质量。

坚持开拓创新,打造先行先试典范。始终坚持一个“新”字,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大胆开展创新。创建新应用技术提高办案效率。创新运用远程高清视讯技术,通过远程提讯、远程接访、远程示证、鉴定样本远程审查等手段提高司法效率。目前,已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办理案件300余件,提讯时间相较现场提讯减少70%以上。搭建新平台促进规范化管理。主动探索科技平台建设,助力规范化管理。2017年6月,我院建成全市首个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采用无线射频识别、芯片打印等标识手段,运用脉冲门禁、音频报警、视频抓拍、物联网保管柜等技术,促进涉案款物规范管理。

(作者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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