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
财会〔2017〕1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我部此前发布的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
2017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pdf
关于请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7〕7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老龄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7〕2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政策要求,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