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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转播2014世足赛违约 负责人练台生判6月

作者:小唯 来源:网络 2016-11-25 21:44:04

因转播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违约,年代网际事业公司、佳讯录影视听公司的负责人练台生被依违反《著作权法》起诉,台北地院25日判决练台生、年代总经理吴健强各6月徒刑,均得易科罚金54万元。全案可上诉。取得2014年世界...

因转播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违约,年代网际事业公司、佳讯录影视听公司的负责人练台生被依违反《著作权法》起诉,台北地院25日判决练台生、年代总经理吴健强各6月徒刑,均得易科罚金54万元。全案可上诉。

取得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的在台独家转播权的爱尔达公司,以新台币7000万元授权年代电视台,允许年代可以在“无线台”、“有线台”及“卫星电视频道”转播赛事,但不包括“数位有线电视”,年代公司却违反约定播出,造成爱尔达公司权益受损,除立即中断提供年代的赛事讯号,也对年代公司提告,当时甚至引起国际足球总会的关切。

台北地检署事后对年代及练台生起诉,台北地院25日依违反著作权法,判决练台生、吴健强各6月徒刑,均得易科罚金54万元,另外也判决处罚法人部分,年代被判罚金70万元,犯罪所得361万多元应追征没收,而旗下道频商佳讯视听公司则判罚金50万元,犯罪所得10万多元也追征没收。

而爱尔达公司在得知判决后发声明表示:“感谢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对此公然违反著作权法一事锲而不舍地诉追练台生、吴健强之犯罪行为,也感谢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就此案详细审理、明镜高悬,将为一己私利、以收视户权益为挟,而公然违反著作权法、严重危害国家荣誉之人绳之以法,让公理正义终得伸张!”

爱尔达也呼吁,国际大型赛事节目版权取得不易、不容任何理由侵犯,任何人都不应以观众利益为挟,将收视权益无限上纲,否则国外大型版权团体惧于盗版猖獗而不愿授权,蒙受最大损失的还是全台湾人民。本公司坚守版权立场始终不变,再次吁请各界遵守版权规范切勿触法,以符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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