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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提分手 莽男火攻恐吓判4年2月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6-09-16 18:01:05

新北市许姓男子不满女友提分手,到女友所住公寓1楼楼梯间纵火,次日又去她的学校丢汽油弹,幸无人伤亡。最高法院近日依恐吓公众等罪,判许男4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谳。判决书指出,许姓公车司机不满17岁的高姓女友提...

新北市许姓男子不满女友提分手,到女友所住公寓1楼楼梯间纵火,次日又去她的学校丢汽油弹,幸无人伤亡。最高法院近日依恐吓公众等罪,判许男4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许姓公车司机不满17岁的高姓女友提分手并避不见面,去年9月18日携带装有汽油的宝特瓶,到高女住家,将汽油淋在公寓1楼楼梯间的摩托车、脚踏车、尼龙袋等可燃杂物上,以打火机点燃后骑摩托车离去,导致抽水马达等物品烧毁。

次日上午,许男带着以塑胶牛奶罐、玻璃酒瓶等物制成的汽油弹,至女友就读的土城区某高职,但许的可疑行踪遭该校教官识破、拦阻其入内;许被赶出后,沿校外围墙而行,先后丢掷汽油弹至校内摩托车棚、教学大楼草坪。这2起纵火事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警方也在第一时间逮捕许男,依法送办。

法官审理时,许男供称自己是因为躁郁症复发,加上有工作、买房买车、娶妻生子等多重压力无法宣泄,才前往高女的公寓纵火,与分手无关,且当时是因为烟蒂不慎引燃汽油,非故意纵火。

此外,许男的律师也说,许是因为精神疾病影响,一时失虑铸成大错,犯后也坦承犯行,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请求法官减轻其刑。

一审新北地院判许男5年10月,二审高等法院依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恐吓公众罪,改判4年2月,许男不服提上诉。

最高法院维持高院见解,认为许因与女友有感情纠纷就放火报复,案发时有行为辨识能力等,不过他事后已赔偿并取得公寓受灾户原谅,并获得校方谅解,认定二审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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