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新闻 > 法制新闻

西屿乡长之子杀人弃尸 一审判18年6个月

作者:豆豆 来源:网络 2016-08-26 21:32:59

澎湖县西屿乡长的儿子刘姓男子杀人弃尸案,检方认为他与洪姓共犯手段凶残,犯案后还企图误导办案人员,甚至在羁押期间想透过其他狱友串证,因此建请法官从重量刑,全案经澎湖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共同杀人以及弃尸罪判...

澎湖县西屿乡长的儿子刘姓男子杀人弃尸案,检方认为他与洪姓共犯手段凶残,犯案后还企图误导办案人员,甚至在羁押期间想透过其他狱友串证,因此建请法官从重量刑,全案经澎湖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共同杀人以及弃尸罪判2人应执行18年6月有期徒刑。

刘男在西屿国中担任体育老师,因与洪嫌沾染赌博恶习而欠林姓死者债务,不满死者多次追讨,2人竟二度密谋杀害死者,原本是想将安眠药掺入酒中让死者喝下,迷昏之后再抛入大海,制造喝醉失足落海的假象,但后来常是宣告失败。

去年12月14日,刘男以商谈债务归还为由,将死者约出诱骗上车,并载往偏僻的东昌营区,途中坐在后座的洪男企图以手臂想勒死死者,但因为太过紧张而未得逞,死者下车后想逃亡,但被洪男持木棍打中头部昏迷,洪男再用手脚以及脚踏车重击死者肋骨,造成死者肋骨骨折窒息死亡,最后刘男、洪男合力将死者遗体抛下西屿西堡垒暸望台前悬崖山沟。

检警侦办时,刘男还一度狡辩没有杀人,被羁押时还曾透过狱友想联络洪男,企图串供,误导检警侦办方向,最后都没有得逞,检方认为2人手段凶残、犯后态度不佳,建请法官从重量刑,澎湖地院一审判决,判2人共同杀人有期徒刑14年8个月、遗弃尸体判有期徒刑4年,洪男需赔偿林母180万元、林子320万元,刘男则与家属达成赔偿和解协议。

上一篇  1 2 3 4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