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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强制执行查封县府土地之诉遭驳回,云林县府抗告力争司法正义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6-04-22 16:01:00

云林县政府今(22)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回应达荣公司查封县府土地一案,县长李进勇强烈表达不满及悲愤心情,希望让各界了解达荣公司是恶意的当事人,并呼吁司法机关彰显公平正义,更严正声明县府为求县民利益,在司法的努...

云林县政府今(22)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回应达荣公司查封县府土地一案,县长李进勇强烈表达不满及悲愤心情,希望让各界了解达荣公司是恶意的当事人,并呼吁司法机关彰显公平正义,更严正声明县府为求县民利益,在司法的努力不中止的坚持与决心。

县长李进勇表示,对于达荣公司查封拍卖县府土地一事强烈表达悲愤心情,悲的是因林内焚化炉,县府已付给达荣公司近20亿元,且后续利息、本金及其他费用,财政负担竟高达40亿;愤的是达荣公司是恶意且违约的当事人,竟摇身一变成为受害者,受到司法袒护,十分不公平。李进勇强调:寻求公平者,必须带着干净的手才能进入法庭,恶意的达荣岂能获得司法保护!

县长李进勇进一步指出,林内焚化炉的环境影响评估,为兴建厂商达荣公司应尽的义务,经最高行政法院“环评无效”撤销后,几经县府催促提出环评,却置之不理。当初达荣公司环境影响评估说明书中,只字不提焚化炉预定地离净水厂厂址不到2公里的事实,当时兴建焚化炉议题,引起当地民众与民意代表强烈抗争,达荣公司岂有不知之理。另原应经过二阶环评的案件,竟迅速经一阶环评即通过,且兴建过程中又发生贿赂案,涉案的当事人虽受法院判决,现仍在更审中。达荣公司是恶意的当事人,司法单位却以无罪推定偏袒该公司,公理何在?恶意的当事人不可进入衡平法院,又岂能受到信赖利益保护。

县府于105年2月4日提出债务人异议之诉,争取公道还原事实,县府并于债务人异议之诉裁判确定前,105年2月25日,提出停止强制执行之诉,要求暂停查封土地之拍卖,3月3日却遭法院以县府故意拖延诉讼而驳回,李县长严正的声明,官司未决,每年县府即要付出5%的利息,拖延对县府来说无益,对穷困的县库更是沉重的负担,提出债务人异议之诉,进入司法程序是为争取公平正义;担保的土地仍在,并不影响达荣公司的权益,反而是县府土地一经拍卖,未来官司如由县府胜诉,县府将无从追讨,如此驳回的理由,县府怎能悦服,已于3月14日提出抗告,力争到底。

李进勇县长表示,为确保县府及县民最大利益,县府对司法的努力不中止,更呼吁司法机关应深入了解事件本质,不应保护恶意的当事人,并表示灯会一定会办,查封土地一案也绝不会影响灯会的筹备进行,请县民放心。(记者张立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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