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新闻 > 法制新闻

盗记者个资并贬损 判9个月 上诉遭驳回

作者:阿呆 来源:雅墨 2016-03-17 14:58:08

家住台北市的陈男,与曾是同事的王姓记者发生嫌隙,盗用个资申请博客,并批评对方新闻写的很烂,一审遭判9个月、可易科罚金,陈男不满提上诉,遭高院驳回。判决书指出,陈男与王男曾为公共电视同事,因细故发生嫌隙,...

家住台北市的陈男,与曾是同事的王姓记者发生嫌隙,盗用个资申请博客,并批评对方新闻写的很烂,一审遭判9个月、可易科罚金,陈男不满提上诉,遭高院驳回。

判决书指出,陈男与王男曾为公共电视同事,因细故发生嫌隙,竟盗用对方个人资料向联合报申请成为网络博客作家“大卫我是王”,并填载王男的照片、*别、年龄、生日等资讯。

法官表示,陈男常张贴王男的报道在博客中,并发表“前一天应该又喝酒喝到挂”、“喜欢玩小手段”、“唬烂没有极限”、“不负责任瞎写报道”、“国中生的作文都比他强”等语。

法官认为,陈男言论足以贬损记者的专业形象、社会评价,加上被告陈男在言词辩论终结前,未能提出相关事证,一审判9个月、可易科罚金。

陈男不满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遭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