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新闻 > 法制新闻

长沙银行非法理财产品无法兑付,多家国有大型银行涉案(3)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5-03-22 17:49:28

近日,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因牵涉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托产品无法兑付,被投资受损户堵住大门而陷入瘫痪。从2014年底以来,博沣的投资受损户多次要求推荐和代售博沣产品的银行...

这些花样翻新的非法金融活动让人防不胜防,一旦投资失败或资金链断裂,出现非融资*担保公司负责人跑路或失联,将导致参与者血本无归。

事实上,目前经过了监管部门批准,可吸收公众存款的只有银行,而具备发放贷款资质的除了银行,也只有经过了省金融办批准的小贷公司。其他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的机构均为非法金融机构。合法的民间个人借贷仅限于个人或单位将自有资金出借给特定个人,目的是帮助解决借入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借人为此获取一定利息回报,不将之作为经常*牟利手段。若是个人或单位向社会不特定人群,以民间借贷名义借入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若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则可能涉嫌非法发放贷款。

目前,工商、公安、银监及省市金融办等职能部门对查处非法金融活动有明确分工。公众如果发现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有效证据,还请对号入座,选择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查处。

据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是经过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合法资质的主体。具体说来,银行需具备银监会的批文,证券机构需有证监会的批准,保险公司需经保监会批准,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则必须有省金融办的批文,典当行必须有商务部的批文,只有确认了其合法资质,才可从事相关业务。

公众查阅法人营业执照时,可在“重要提示”或“须知”一栏中看到其经营范围是否取得审批文件。以融资*担保公司为例,其必须持有省金融办下发的《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由于非法金融活动迟早会被取缔,举报和查处不及时,可能会让更多投资理财者受害。依据国务院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因此,收集证据,依法举报非法金融活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公司注册、合同以及广告发布等属于工商部门监管职责。公众若发现有非融资*担保公司等各类公司公开宣传发布融资*广告,以理财名义签订吸收存款的合同,或者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而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超范围经营,请收集好相关广告、合同等各种有效证据,向各级工商机关举报。

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属于银监系统监管范畴。如果公众发现有非融资*担保公司借投资理财名义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各种金融服务公司发放贷款等行为,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市民宜先核实其是否具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资质,请收集好其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各种票据、凭证、合同等,到各级银监部门举报。

 3/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