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李玉书的自白
李玉书,前乐山副市长,曾贪腐过千万包养情妇几十个。于2003年被执行死刑。忏悔人:李玉书原任职务: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副厅级)触犯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决结果: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
李玉书,前乐山副市长,曾贪腐过千万包养情妇几十个。于2003年被执行死刑。
忏悔人:李玉书
原任职务: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副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2003年10月14日被执行。
犯罪事实:1996年4月至2001年4月,李玉书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893万元;另有242万元人民币、9.1万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新闻背景:这是李玉书行刑前的忏悔
2斤大米和一瓶泡菜
我出生在四川省资阳市一个贫苦农家。1958年,一场疾病夺去了母亲的生命,那年,我刚满3岁。因为父亲在镇里工作,小小年纪的我与哥哥相依为命。那个时候,正是大跃进大办食堂的年代,我和哥哥在叔叔和婶娘的关照下,勉强能够生活。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1961年2月的一天,不满6岁的我去食堂端饭。所谓“饭”就是清水煮红苕。回家走到伐木桥桥头时,我不小心摔了一跤,碗摔碎了,仅有的几块红苕滚落到地上。红苕可以捡起来,汤水却捡不起来了。那个年代,生活特别困难,饿肚子的滋味极不好受。我为泼倒的汤水心痛,我趴在桥头,用手指往地缝里抠,想把渗入地层的汤水抠出来。手指抠破了,汤水却不见踪迹。我痛哭不止,用额头往路面上撞,额头都渗出了血。叔叔闻讯赶来劝我,我趴在地上不肯起来。直到傍晚,被人从镇里叫回来的父亲才把我劝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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