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婚姻家暴不断 近七旬老太起诉离婚
2017-10-17 15:38:36

刘某与郭某已结婚40年,这期间郭某经常对刘某进行无故殴打、辱骂。故刘某将郭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某诉称:其和被告于1976年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多次对其进行曾殴打。上个世纪80年代原、被告就因为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但当时经过法庭调解,同时也考虑到孩子尚且年幼,需要父母的关爱,就没再坚持离婚。90年代同样因为家暴而起诉离婚,被告将原告脸打肿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上班。2007年因为生活琐事,被告将原告反锁在卫生间中,要用点燃的内衣熏死被告,而后亲戚及时赶到避免了悲剧的发生。2011年被告因一根铜棒找不到了怒称要将刘某卖了,后在争吵的过程中将其推倒,造成其轻微脑震荡。今年大年三十下午,被告提出要*生活,刘某因拒绝而遭到殴打。为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双方离婚;2.共同财产依法分割;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郭某辩称:其与原告一起生活了四十多年,彼此之间发生点小摩擦也是正常的。原告所称的情况确实出现过,也确实打过原告几次,其动手打原告的行为是不对的,在此请求原告的原谅,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原告诉称中的行为,也请法庭予以监督。故其不同意与原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