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法院执行法官银行遇“老赖”并成功划扣案款
2017-08-10 09:46:44

近日,延庆法院执行法官在银行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时,遇到本案的“老赖”,从而成功划扣回了此笔执行案款。

在本起执行案件中,张三与被告李四(人物均系化名)在街上相遇,因为言语不和产生矛盾。随后,二人发生肢体冲突,被告李四将原告张三打伤。经法医鉴定,原告伤情为轻微伤。原告就诊期间,花费医药费等各项费用约一万六千元。2016年3月,张三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四赔偿医药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三万两千元。2016年4月,延庆法院判决被告李四赔偿原告张三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一万一千元。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数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并组织双方和解,但双方对于给付金额、履行方式等事项存在分歧,最终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李四虽然填报了财产申报表,但是表示自己没有财产赔偿申请执行人,不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随后,执行法官继续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李四的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

此后,执行法官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先后3次前往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及工作单位、被执行人李四所在村的村委会核查相关信息,仅通过得到的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线索,执行回案款1000余元。此部分案款发还给申请执行人后,本案始终没有其他进展。

近日,执行法官与书记员再次前往延庆区某农商银行,希望能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来到银行,执行法官发现本案的被执行人李四正在此银行办理取款业务。于是,二人立即阻止了被执行人。随后,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银行卡的开户行朝阳区某农商行,成功划扣回此笔执行案款,并将被执行人李四的银行账户冻结。

目前,扣划回的执行案款已成功发还至申请执行人张三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