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架线杆影响生产 村民起诉请求排除妨害
2017-06-07 17:10:50
原告张某某诉称,2016年春天,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某电网公司擅自在原告承包的土地上架设了电线杆一根,并在土地的上方铺设了高压线。2016年4月,原告得知此事后,多次找到被告及其所在村的村委会协商解决,但被告拖延至今拒不处理。原告本打算在此承包地内搞温室种植,但因电线杆与高压线障碍,使得原告一直无法确定土地的使用方式与发展方向。
原告认为,被告某电网公司私自架设电线杆及高压网线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原告所承包土地的种植,使其无法在播种、农忙季节确定要种植的作物,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将位于原告土地上的电线杆与高压网线移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案件亮点:原告的经济损失如何确定?电线杆及高压网线是否应该移走?
本案定于6月9日(周五)下午2时,于延庆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