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坐公交车摔伤公交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2017-01-03 20: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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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坐公交车下班回家的黄女士在公交上聊微信因故没有抓紧扶手,公交车在行驶途中遇紧急情况突然急刹车,黄女士因惯*倒地摔伤,这种情况,公交公司应该对黄女士承担责任吗?

对此,重庆荣昌法院称,因双方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理应安全的将作为乘客的黄女士运送至目的地。该案中,车辆在运行中采用报站广播提醒乘客注意安全,已尽到安全告知义务。且车辆是因运行中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故公交公司对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而黄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因回复微信未扶扶手,对其自身安全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属重大过失。因此,公交公司对此次事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近年来,乘客与运营企业在客运服务中发生的纠纷有所增多,特别是“低头族”们关注小屏幕,忽视大安全导致乘客人身损害事故相对多发。在此也提醒广大乘客,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平安,请安全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