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将别人撞成重伤,没有违章,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6-12-07 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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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路上行驶,不管开车有多么小心,不管有没有违章,都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如果有一个人,他没有违章,却与别人相撞并导致了他们重伤,这种情况要承担什么责任呢?需不需要赔钱?要不要负刑事责任甚至坐牢?

首先,如果对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机动车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主要依据就是网友说的《交通安全法》的七十六条。所以,这时候虽然没有违法,没有过错也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但一般是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且不超过百分之十。

有一种情况是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受害人故意的,就是自杀的或者碰瓷的这种。

第二再谈刑事责任,交通事故可能触犯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交通肇事罪”,一个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主观上要求故意,客观上要求特定的行为,即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的还有两种是特殊车辆这里就不提了。很显然,你说的情况不会构成此罪。

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因为你说的情况没有违反交通法规,所以也不构成此罪。

鉴于此,此种交通事故,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赔钱,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用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