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将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2013-10-28 21:28:27

本报讯 10月22日至23日,聊城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班在光岳宾馆开班,来自全市文博系统的近40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他们将对聊城市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

培训班上,五位业务精通、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师重点讲授了聊城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解读、国有单位调查与信息登记、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指标规范及采集软件操作指南、可移动文物认定方法及价值判断、文物摄影技术及规范等内容。

作为历史底蕴丰厚的历史文化名城,聊城市存有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收藏分散的可移动文物,由于之前从未开展过系统*的普查,存在着家底不清、现状不明的问题。

聊城要借助此次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契机,彻底摸清可移动文物的家底,全面掌握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文物档案管理,促进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据悉,2012年10月,国务院正式启动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此次普查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开展的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也是继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后我国文化遗产领域的又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旨在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国家工程,具有深远意义。此次文物普查的目的,是要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和科学评价我国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建立健全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和文物保护体系,并以此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的整合利用,从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有效发挥文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积极作用。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认定范围主要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实物;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收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