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扶持企业政策企业减负效果显著
2018-05-14 17:38:24

为化解经济下行风险、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德阳市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打出为企业减负的“组合拳”,切实落实阶段性社会保险降费和相关社会保险扶持政策为企业减负,企业减负效果显著。

一是持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自2015年3月以来,德阳市先后降低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经2015年3月和2016年5月两次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0.6%,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4%;2015年10月起,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从最高2.4%、最低0.8%分别降低为最高1.9%、最低0.2%;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费率从20%阶段性降低至19%。经测算,仅降低社保费率一项,每年可为全市1.49万户参保企业减少社保费用支出超过5.1亿元,其中减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1亿元、减少工伤保险支出0.8亿元、减少失业保险支出3.3亿元,与降低费率前相比减少约14.5%。

二是对暂时有缴费困难的企业,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在德阳市社保基金“保发放、稳运行、足征收”的前提下,按省要求上报符合条件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经批准后,缓缴期间不征收养老保险费滞纳金,对钢铁、煤炭行业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截至2017年6月底,全市共有16户企业缓缴了社保费,涉及金额达7000余万元。

三是下调缴费基数下限。从2014年1月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从省平工资的60%下调到40%,大幅减少了工资收入水平偏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社保费用支出。截至2018年3月,全市共有20.52万名职工以低于省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申报缴纳社保费,累计为企业减负11.9亿元,其中2018年1—3月为企业减负1.38亿元。

四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自2015年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以来,累计发放稳岗补贴2.08亿元,惠及企业2270家(次),惠及职工37.5万人(次);2017年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当年共发放技能提升补贴61.4万元,惠及职工2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