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积极落实扶贫政策切实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
2018-05-11 17:48:45

一是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原则,2017年,对全市2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400万元。同时,强化农危改资金监管,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将中央和省级相关补助资金“摊薄”用于扩大保障范围。

二是保障城乡医疗补助。对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及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支付后,个人和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在城市和农村实行统一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优先对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实施救助;对未纳入救助病种范围但医疗费用较高、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予以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2017年,全市医疗救助资金投入3909.58万元,资金纳入财政社保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保障健康扶贫投入。紧扣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相关要求,及时测算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全市健康扶贫工作的全面推进。2017年,安排财政资金472.22万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年度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比对核实后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享受报销待遇。安排资金313.7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市级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