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专员办:“四项措施”助力农具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监控
2017-12-20 19:35:09

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监控是专员办一项常规**预算监管工作,为做好监管工作,吉林专员办采取四项措施,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监控成效。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跟踪资金执行进度。日常监管工作中,随时与省、市、县(区)财政部门沟通,跟踪资金分解下达、资金结算兑付情况。组织省财政厅、省农委相关处室人员召开座谈会,了解省级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和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辅助管理系统,提高监控技术手段。在系统中随机选取抽查样本,核查农机具机型是否属于补贴范围、单机补贴限额标准是否合理,核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录入的准确**、补助资金结算的及时**、补贴发放的真实**。

三是选取有代表**的市县实地核查。选取两个市县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农机具补助资金申报、审核、结算等程序的规范**,走访购机者,核验农机具购置和补助资金发放的真实情况,重点关注关键环节农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和是否做到应补尽补情况。

四是以监管促进政策落实。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有效促进了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如,监控初期发现全省补贴资金结算率不足50%,经核实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数据更新维护不及时,已兑付的补贴在系统中未及时进行操作,始终处于待结算状态。对此情况,吉林省高度重视,吉林省农委、省财政厅及时下发加快补贴资金结算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整改,保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