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积极支持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2017-10-12 20:40:00

2017年,宝鸡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整改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宝脱贫发〔2017〕)18号文件中有关健康扶贫的要求,财政支持健康扶贫政策落实。

一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参合。通过摸底调查,全市贫困人口参合达到330,156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00%参加大病保险。

二是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销比例、降低门槛线。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门槛线降到3,000元,减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三是全面改革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激励约束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提高医疗资源和基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

四是调结构惠民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7年各级财政补助新农合资金132,730万元,其中,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127,778万元,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合补助资金4,952万元。同时,以我市作为全国医改试点城市为契机,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卫计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支持,通过上下协同积极努力,持续加大对全市健康扶贫的投入力度和扶持程度,逐步改善制约因素和条件,推动我市健康扶贫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