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还款后找谁要钱?
2015-07-05 16:09:37
问:
我一朋友本来很有钱的,去年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贷了款子,找我做的担保人。我们一直都关系不错,也知道他是一个很讲信誉的人,不会借钱不还,所以就当了担保人。谁知道由于投资失误,他今年破产了,贷的款也还不起了,所以我就只好替他还了款。可是我们的关系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非亲非故的,这真的是很冤啊,帮他还款后,我的损失谁还承担啊?
答:
你可以向贷款人追偿的。
案例:
借款人不履行还贷义务,担保人承担起担保责任,还清借贷后,又将借款人诉至法院行使追偿权。近日,崇礼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依法缺席判决借款人赵某某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给付担保人王某某为其清偿的贷款本息5.3万元。
2012年初,赵某某在县城租了一间临街店铺准备开饭店。因资金短缺,赵某某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了5万元,期限是十个月,并让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王某某为其担保。拿到贷款后,赵某某的饭店顺利开业了,但是因为没有经验,饭店经营惨淡,中途还曾关门停业,赵某某在向贷款公司还了部分利息后便不再过问。贷款到期后,贷款公司多次找赵某某结算贷款本息,赵某某根本无力偿还。王某某作为担保人,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只好借钱偿还了贷款本息。为了追偿这笔贷款的本息,王某某不得已将赵某某诉至法院。开庭时,赵某某无故拒不到庭。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王某某在清偿了贷款本息后,有权向赵某某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