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33号
2020-11-11 08:29:44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33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3-04-11

实施时间:2003-04-1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33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砀山酥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砀山酥梨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砀山酥梨原产地域范围以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砀山酥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有关问题的函》(宿政发〖2003〗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即砀山县及萧县所属的新庄镇、杨楼镇、刘套镇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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