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74号
2020-11-08 07:16:03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74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2-08-06

实施时间:2002-08-0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年第74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昌沾化冬枣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沾化冬枣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沾化冬枣原产地域范围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沾化冬枣原产地域保护的请示》(沾政发〔2001〕29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山东省沾化县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六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