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26号
2020-11-03 09:05:15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26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1-10-24

实施时间:2001-10-2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1年第26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南丰蜜桔原产地域保护申请,并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南丰蜜桔原产地域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即日起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南丰蜜桔原产地域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机构备查。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