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2020-08-08 07:43:31
文件名称: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文件编号: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13号
发布时间:1992-12-30
实施时间:1993-01-01
1992年12月30日国家医药管理局令第13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国家医药局设立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负责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受理和审查,行政保护证书的颁发,行政保护有关事项的登记、公告以及侵权纠纷处理等工作。
条例所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二章行政保护的申请
代理机构向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递交条例第八条和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的同时,应当递交委托书。
(一)申请人姓名(名称)、地址;
(二)申请人的国籍;
(三)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其总部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四)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名称、化学结构式或者配方、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工艺制备方法简介;
(五)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签名和盖章;
(六)申请文件的清单;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科技术语应当采用中国统一的规范用语。
第三章行政保护的审查和批准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第四章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应当将受理的撤销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副本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药品独占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第五章费用
(一)申请费;
(二)审查费;
(三)年费;
(四)公告费;
(五)证书费;
(六)请求撤销费;
(七)侵权处理费。
上述各种费用数额,由国家医药局另行规定。
第六章附则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 央行:2019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额创新高">央行:2019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额创新高
- 两部委要求: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两部委要求: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 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教育部:全国成人高考10月24日开考 严防冒名顶替">教育部:全国成人高考10月24日开考 严防冒名顶替
- 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创造更加公平开放投资环境">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创造更加公平开放投资环境
- 国务院:医护人才培养要优结构、提质量">国务院:医护人才培养要优结构、提质量
- 工资、编制、减负……事关1732万教师!">工资、编制、减负……事关1732万教师!
- 解读:9月制造业PMI与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双双回升">解读:9月制造业PMI与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双双回升
- 农业农村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农业农村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亮相">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亮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