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决定
2020-08-06 07:19:41

文件名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1-12-29

实施时间:1991-12-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决定

(1991年12月29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1989年11月20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符合其宪法第二十五条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的前提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履行《公约》第六条所规定的义务。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