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自然人是否可以被许可使用..
2020-08-05 07:35:06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自然人是否可以被许可使用..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1-09-25

实施时间:1991-09-2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
自然人是否可以被许可使用商标问题的答复

(1991年9月25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你会商标代理部9月10日来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的自然人(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业者除外)不能申请商标注册,也不能被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商标法》的修改工作正在进行,但对于上述规定,目前还未考虑修改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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