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侮辱中..
2020-08-05 07:32:36

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侮辱中..

文件编号:公通字[1991]89号

发布时间:1991-09-19

实施时间:1991-09-1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关于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1991年9月19日公通字〔1991〕89号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
根据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现将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的管辖问题通知如下:
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