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各级人民法院..
2020-07-30 07:45:09

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各级人民法院..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9-07-28

实施时间:1989-07-28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
设立各级人民法院监察机构的通知

(1989年7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编制委员会: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为了适应法院廉政建设的需要,加强政纪监督,决定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监察室,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亦相应设立监察机构,各高、中级人民法院设监察室;基层人民法院设专职监察员,其中,直辖市的基层法院如确实重要也可设立监察室。监察室作为法院的内设机构与纪检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所需编制和人员,从各法院编制中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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