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走私罪嫌疑人移送书》的通知
2020-07-30 07:28:18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走私罪嫌疑人移送书》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9-04-27

实施时间:1989-04-27

关于印发《走私罪嫌疑人移送书》的通知

(1989年4月27日)

依照有关法律程序,海关扣留的走私罪嫌疑人,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究办。为了完备移送手续,经商公安部同意,我署印制了统一的《走私罪嫌疑人移送书》,现分发各关使用。
今后,各关应严格按照《海关法》和《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执行。在向公安机关移送走私罪嫌疑人时,应严格履行移送手续,依照法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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