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延续无锡市华尔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2018-08-29 09:26:14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延续无锡市华尔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发[2018]21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无锡市华尔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延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请示》((华)字2017-123001)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延续申请,结合你公司持证期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开展情况,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8)26号,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8)26号)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8月21日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