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73号)
2018-08-08 14:54:43

文件名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73号)

文件编号:国办发〔2018〕7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8〕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根据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有关安排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调整为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国务院各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地方之间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李克强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刘鹤国务院副总理

成员:何立峰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宝生教育部部长

王志刚科技部部长

苗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刘昆财政部部长

张纪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韩长赋农业农村部部长

易纲人民银行行长

肖亚庆国资委主任

白春礼中科院院长

李晓红工程院院长

刘国治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怀进鹏中国科协党组书记

高雨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

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兼任。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