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楚菜创新发展的意见
2018-08-03 17:28:07

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楚菜创新发展的意见

文件编号:鄂政办发〔2018〕3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楚菜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风味特色鲜明,产业初具规模,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随着楚菜产业发展,其延伸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以农业为基础、餐饮业为核心、食品加工业为主体、旅游业为载体、会展业为平台、物流和信息产业为支撑、职业培训为动能,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相比,仍存在着楚菜品牌提升乏力、产业化程度偏低、政策法规建设滞后等不足。为推动楚菜创新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打造、叫响楚菜品牌,加快楚菜创新发展步伐,促进湖北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提升楚菜品牌,弘扬楚菜文化,建设美食强省”为主线,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市场推进、企业主体、社团协调”的原则,深入挖掘传承楚菜历史文化底蕴,不断创新业态,着力提升品牌,培育餐饮龙头企业,推进楚菜产业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餐饮业营业额超过3500亿元,年均增长14%。创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文化氛围浓郁的美食名城(乡)、名街、名企、名店、名菜、名点;培育特色鲜明、知名度高、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年营业额10亿元以上、以餐饮经营为主体的企业集团10家;构建楚菜标准体系,促进楚菜健康快速发展;创办以“楚菜美食博览会”为主体和地方特色楚菜节会为补充,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定期举办、有一定影响力、有实效的楚菜节会活动。到2025年,打造万亿楚菜产业,将我省建设成为以荆楚文化为底蕴、美食之都(乡)为载体、特色楚菜为标志、满足多元消费需求、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良好美誉度的美食强省。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楚菜品牌创建工程。

1.规范“楚菜”名称。将湖北菜简称统一规范为“楚菜”。楚文化是荆楚大地的根,楚菜是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要充分挖掘荆楚饮食文化,加强楚菜理论研究,探索建立楚菜理论体系,讲好楚菜故事,提升楚菜知名度,叫响楚菜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2.培育、振兴楚菜品牌。实施楚菜品牌工程,评定推出一批楚菜名城(乡)、名街、名企、名店、名菜、名点、名师。开展“绿色楚菜原辅材料基地”“绿色餐饮企业”创建活动,培育“绿色楚菜原辅材料基地”100家、“绿色餐饮企业”300家。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提高楚菜消费安全水平。加强美食园区建设,建设一批楚菜美食之都(乡)。2018年楚菜美食博览会开展“百城千品万店”活动,做好“十大楚菜系列”评定活动,评定命名“十大楚菜名菜”“十大楚菜名点”“十大楚菜食材”“十大楚菜餐饮企业”“十大楚菜食材基地”“十大楚菜大师”“十大楚菜美食街”“十大楚菜名宴”等楚菜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社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3.鼓励楚菜研发创新。楚菜发展要坚持挖掘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坚持“继承、发扬、兼容、创新”,研发创新特色菜品。支持餐饮企业设立楚菜研发机构,加快楚菜创新步伐,加强楚菜菜品和调味品创新,改良饮食器皿,适应群众餐饮消费的新变化、新需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4.加强楚菜文化研究。进一步凝练楚菜文化特色,丰富楚菜文化内涵,传承楚菜文化精神,增强楚菜文化创造力,推进楚菜文化与时代特色相结合,不断提升楚菜文化魅力。集中力量出版一部《中国楚菜大典》及系列丛书。加快武汉楚菜博物馆建设。积极促进楚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楚菜产业布局与地域文化相结合,重点加强鄂中南淡水鱼虾饮食文化及养生饮食文化、鄂西南土家饮食文化、鄂西北三国饮食文化及道教饮食文化、鄂东佛教饮食文化及东坡饮食文化的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商务厅、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商学院)

(二)科学规划楚菜发展布局。

1.统筹制订楚菜发展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要求,坚持与城乡经济发展相衔接、与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相适应、与相关产业发展相协调。相关部门要加快楚菜发展顶层设计谋划,逐步将楚菜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将餐饮网点布局纳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逐步将楚菜原辅材料基地纳入农业发展规划,逐步将楚菜加工基地纳入食品工业发展规划,逐步将发展大众化餐饮与城市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楚菜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旅游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2.重点建设楚菜特色集聚区。重点建设一个“美食之都”、十四个“中国美食之乡”。包括世界(武汉)淡水鱼美食之都、中国(鄂州)武昌鱼美食之乡、中国(天门、仙桃)蒸菜美食之乡、中国(潜江)小龙虾美食之乡、中国(荆州)楚味美食之乡、中国(钟祥)养生美食之乡、中国(襄阳)三国文化美食之乡、中国(武当)道教文化美食之乡、中国(神农架)生态美食之乡,中国(黄州)东坡美食之乡、中国(黄冈、黄石)豆制品美食之乡、中国(咸宁)丘陵乡土美食之乡、中国(黄梅)佛教禅宗文化美食之乡、中国(宜昌)江鲜美食之乡、中国(恩施、长阳)土家美食之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3.培育特色楚菜产业。楚菜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要加强联合,以生产企业连产品基地、加工企业连配送中心、餐饮企业连产品消费中心,餐饮企业之间连锁经营,形成从生产、加工、连锁配送到餐饮、商超的相互配套、相互支撑的楚菜产业模式。实施“一县一品”工程,重视楚菜原辅材料的原产地域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结合各地原辅材料特色,参照潜江小龙虾产业模式,创建推出一批特色菜肴产业。(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积极推动楚菜餐饮业转型发展。

1.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创新发展。引导餐饮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餐饮业态,增强餐饮企业技术引进和管理创新能力。推动餐饮实体店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或与网络服务平台深入合作,积极开发网上营销、在线订餐、电子支付、美食鉴赏、顾客点评等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外卖和外送服务模式,实现餐饮服务的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2.开展集约化经营推动绿色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本地文化、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本地特色产品,打造美食街(区),推动餐饮业集聚式发展。支持餐饮企业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直营、加盟等形式发展连锁网络,扩大企业规模,提升品牌知名度。积极建设中央厨房,实现原辅材料的集中采购、产品的统一生产、统一配送,同时建立绿色餐饮原辅材料基地,向种养、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完善有机餐饮行业标准,鼓励餐饮企业以绿色化为方向,建设现代食品追溯制度,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在生产的各个环节推广应用新型节能技术。大力开展“绿色(饭店)餐饮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积极推动和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系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3.围绕大众化目标实现共享发展。积极引导大众化餐饮业态创新发展,统筹建设商务餐饮集群、中低餐饮集群和社区餐饮集群,促进正餐、早餐、快餐、特色小吃、社区餐饮、团体供膳、食街排档、“农家乐”等经营业态发展,着力构建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基础、城市为支撑、农村为补充的餐饮服务体系。加快实施“早餐工程”。推进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引导餐饮企业面向社会开展配送服务,大力发展家庭送餐服务,形成优质、便捷、经济的餐饮服务网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四)着力打造楚菜产业链条。

1.培育壮大楚菜餐饮龙头企业。推动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资本运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餐饮集团,加快餐饮企业集团化、规模化步伐。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建立楚菜餐饮龙头企业认定办法,并建立激励机制,推动楚菜餐饮企业发展。振兴“老字号”餐饮企业,推动“老字号”企业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新的经营机制,创新营销方式,提高“老字号”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税务局、省政府金融办)

2.加强楚菜产业联动发展。建立楚菜相关产业合作发展长效机制,形成配套齐全、整体联动、运行高效的楚菜发展模式,推动农业、餐饮、食品加工、商品零售、旅游、健康、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以名菜为龙头,推动绿色食材供应基地建设,带动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提升知名楚菜小吃、经典菜品和特色原辅材料标准化水平,扩大工业化生产规模;选择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的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研制开发楚菜工业化生产,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楚菜进商超。深度挖掘湖北中医药优势资源,开发楚菜养生美食,助推养老产业和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在旅游景区、公园大力发展楚菜特色餐饮、休闲餐饮、主题餐饮,引导支持品牌餐饮企业到风景区、公园开店设点,将参观美食街(乡)、品尝楚菜特色美食纳入旅游观光项目,实现“吃、住、行、游、购、娱”联动市场营销,促进餐饮服务业与旅游业的联动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委)

(五)加快推进楚菜标准化进程。

1.加快制订楚菜技术标准。制订楚菜特色菜点制作标准和工艺规范,推动楚菜产业化发展,培育楚菜产业新的增长点。2018-2020年,对楚菜100道经典菜点的主配料、制作工艺等进行研究,制订楚菜经典菜点制作工艺规范,制定楚菜代表菜点加工技术标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质监局)

2.加快推进楚菜原材料标准化生产。重点围绕生猪、家禽、淡水产品、食用菌等优势楚菜原材料,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发展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区)。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大力推进“荆楚优品”工程,为楚菜发展提供标准、绿色原材料。(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

(六)加强楚菜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省内科教资源优势,加强楚菜产业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形成与楚菜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支撑体系。鼓励餐饮职业培训学校开设相关专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楚菜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设立省市级楚菜技能大师与楚菜文化大师工作室,着力培养领军人物。举办楚菜职业技能大赛,开展楚菜技术交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及国际性专业技能大赛与学术会议,促进专业技术与科研人才的交流学习和技术提升。着重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职业经理人和高技能人才,整体提升楚菜企业营销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商务厅)

(七)强化楚菜宣传推广工作。

1.加强楚菜宣传工作,提升楚菜知名度。制定楚菜宣传计划,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文化交流、美食节会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楚菜宣传力度。制作一批适合长期推广的楚菜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宣传品,包括一部楚菜宣传片、一部全省美食地图、一本楚菜美食故事、一批楚菜美食旅游精品路线、一套楚菜制作示范光碟。每年举办一次“楚菜美食博览会”,总结和推广楚菜发展经验,展示楚菜发展成果,推进餐饮业与农业、会展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协调发展,增强楚菜产业链协同发展能力。深入分析地方楚菜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楚菜节会活动,逐步在全省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定期定点举办、有一定影响力、有实效的楚菜节会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2.加快楚菜“走出去”步伐。大力支持楚菜名牌企业、连锁企业走出湖北,向周边省市拓展。鼓励向国内及境外输出楚菜人才和技术服务。继续加强楚菜在境外宣传推广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楚菜烹饪表演和宣传,提高楚菜的国际知名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厅)

(八)切实保障楚菜质量安全。

以人民消费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楚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加强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楚菜源头质量安全。强化楚菜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监管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餐饮服务监管、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民航运营、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开展“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和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探索建立餐厨废弃油脂规范回收利用模式和监督机制,大力发展环保型绿色餐饮消费。(责任单位:省食药监局、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由省政府办公厅、宣传、发改、经信、商务、财政、人社、住建、农业、文化、税务、统计、工商、质监、旅游、食药监、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接待办、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省促进楚菜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政府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省商务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制订楚菜发展目标、政策和促进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楚菜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楚菜创新发展工作,精心组织,找准特色,建好平台,共同打造、叫响楚菜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1.加大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已有相关支持企业(产业)发展资金(基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大对楚菜产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楚菜美食街(区)建设;举办楚菜美食节会;楚菜品牌培育、认定与推广;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绿色楚菜原辅材料基地”“绿色餐饮企业”创建;楚菜标准制定、楚菜研发与文化宣传推广等。省发改、商务、农业、人社、旅游等部门产业扶持资金要向楚菜产业倾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2.完善金融支持。积极研究落实鼓励消费者使用银行卡进行餐饮消费的有关办法,积极推动银联标准移动支付产品应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支付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餐饮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餐饮企业特点大力开展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银担合作等业务创新,有效满足餐饮企业融资需求,用于企业改造经营设施、开设网点、购买生产设备、投建配送中心。积极落实相关利率优惠政策,完善相关配套金融服务。对经认定的省级餐饮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现行税收政策,餐饮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取得的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符合条件的连锁餐饮企业可采取汇总申报纳税的办法申报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依法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楚菜产业化基地、省级餐饮龙头企业,纳税有困难的,符合优惠条件并按规定报经税务部门核准,可酌情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4.减轻企业负担。简化餐饮企业灯饰、广告设置审批手续,合理放宽对老字号、楚菜名店、美食街区的广告设置规定。对早餐、夜市的经营网点和车辆停靠,城市执法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予以支持。对已经按有关要求参加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在省内餐饮企业流动工作的从业人员,无需重复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完善行业统计,规范市场秩序。

省商务厅及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建立省级餐饮龙头企业联系制度,并结合楚菜产业发展制定相关统计指标体系。统计部门按照统计职能及结合工作实际,协助研究制定统计指标体系,并在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予以指导,跟踪分析餐饮业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餐饮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餐饮市场秩序,加快建立企业、消费者、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促进楚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商务厅)

(四)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和其它相关社团组织在促进楚菜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督促行业协会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的职能。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餐饮业的调查研究、技能培训、业务技术等级评定、有关标准制定、技术交流和餐饮名店、名师、名菜的推荐认定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省商务厅要按照工作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