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62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扎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2018-07-23 09:05:39

文件名称: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62号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扎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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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及支持申请企业的合计产量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均超过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8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

被调查产品名称: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

英文名称:StainlessSteelBilletandHot-rolledStainlessSteelPlate(Coil)

产品描述: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是指除冷轧以外的,按重量计含碳量在1.2%及以下,含铬量在10.5%及以上的合金钢,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不锈钢钢坯为矩形(正方形除外)截面,或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不锈钢热轧板/卷是由不锈钢钢坯经过热轧等工序后制得,呈卷状或板状,不分宽度和厚度。

主要用途:通常有两种用途,一种是作为冷轧不锈钢的原料,经过冷轧工艺处理后制成冷轧不锈钢产品;另一种是作为最终产品直接销售,主要应用于船舶、集装箱、铁路、电力、石油、石化等行业。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http://trb.mofcom.gov.cn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acs.mofcom.gov.cn

商务部

2018年7月23日

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扎板卷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公开版.pdf

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扎板卷反倾销申请书附件.zip

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案登记参加调查参考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