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2018-07-11 12:24:56

文件名称:安徽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岗位代码3000056-3000067)。

、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笔试成绩总分须为15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

地点:安徽省行政中心1号楼(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1楼省应急指挥中心(西129室)。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等材料。

2.有关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缺额比例不足3:1,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7月17日。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各招聘岗位专业测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安徽省行政中心1号楼(具体安排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须在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到视为放弃,并不再递补。

(三)面试顺序。

人员面试顺序分岗位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四)考官构成。

分岗位设立两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各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2601812、62601915

监督电话:0551-6260269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1日

省政府办公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准考证考

职业成绩

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

备注

3000056

213430070609

125

106.5

231.5

3000056

213430011514

121.5

104

225.5

3000056

213430107404

116

107.5

223.5

3000057

313430083110

116.9

88

204.9

3000057

313430031502

105.4

96

201.4

3000057

313430036322

104.2

94

198.2

3000058

313430038017

103.4

110.5

213.9

3000058

313430037223

102.9

109

211.9

3000058

313430038505

113.8

95

208.8

3000059

213430071628

116

99

215

3000059

213430013422

107.5

100.5

208

3000059

213430014212

112

94.5

206.5

3000059

213430071609

112.5

94

206.5

3000060

213430014620

113.5

108

221.5

3000060

213430061218

115

103.5

218.5

3000060

213430091922

111

107

218

3000061

313430042703

104.1

114.5

218.6

3000061

313430034301

108

91

199

3000061

313430040603

109.7

87.5

197.2

3000062

413430072212

105

96.5

201.5

3000062

413430072218

93

107

200

3000062

413430072609

100.5

98.5

199

3000062

413430072324

102

91

193

3000062

413430023424

92.5

97.5

190

3000062

413430072611

106.5

82

188.5

3000062

413430054404

100.5

87.5

188

3000062

413430054521

87

101

188

3000062

413430072417

70.5

113

183.5

3000062

413430072714

87.5

89.5

177

3000062

413430054526

87.5

89

176.5

3000062

413430072329

85

91.5

176.5

3000062

413430072726

91.5

85

176.5

3000063

413430072806

119.5

85

204.5

3000063

413430054512

105

92

197

3000063

413430072222

107.5

89

196.5

3000064

513430020101

125

89.8

214.8

3000064

513430020121

126.5

76.1

202.6

3000064

513430020221

110

84

194

3000065

523430021408

108

80.4

188.4

3000065

523430020626

110.5

75.1

185.6

3000065

523430020624

86

92.2

178.2

3000066

523430021028

94.5

92.4

186.9

3000066

523430021119

101

77.2

178.2

3000066

523430020904

89

78.4

167.4

3000067

523430020410

113

87.8

200.8

3000067

523430021305

108.5

86.1

194.6

3000067

523430020704

119

75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