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药监局关于全程网上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通告
2018-07-06 09:05:13

文件名称:上海市食药监局关于全程网上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通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8年第29号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申请人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申请人无须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上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一网通办,或者登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www.shfda.gov.cn),进入网上办事,使用法人一证通注册登录帐号,点击进入服务事项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办理平台,按照《办事指南》进行信息填报,使用法人一证通U盾进行电子签章,在线办理事项申请。申请人通过法人一证通进行的电子签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机构公章,法人一证通的申请和使用方法详见网上办事首页公告《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启用法人一证通须知》。

申请人完成网上资料提交后,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确认资料符合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我局电子公章的药品销售证明书和药品证明书,申请人可登录办理平台进行下载。已出具证明书的相关信息将在我局官网(www.shfda.gov.cn)公开。

特此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