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96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18-06-26 20:11:16

文件名称: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96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气候函[2018]5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林草局办公室:

现就仁青东珠等2位代表“关于将甘南州迭部县列为碳汇实验示范区进行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们赞同代表关于开发可以进行碳交易的森林经营增汇项目和林产品固碳项目,为林区农民探索新经济增长点,为减缓气候变化作出新贡献的建议。为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在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

为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于2012年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已备案了《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等4个林业碳汇相关的方法学,支持林业碳汇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截至2017年3月底,已有27个林业碳汇项目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并已有碳汇项目通过碳交易试点省市的碳市场抵消机制获得了经济收益。

下一步,我部将在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中研究代表所提出有关建议,进一步研究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林业碳汇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碳汇对生态环保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积极作用。

关于将甘南州迭部县列为碳汇实验示范区的建议,因目前相关部门尚无建设碳汇实验区的考虑和相关政策,建议甘南州迭部县按照相关方法学要求开发碳汇项目,通过出售项目经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获得对林业发展的支持。

以上意见,供答复时参考。

联系人:苗伟杰

联系电话:(010)66556304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5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