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出台新规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2018-06-15 10:54:46

文件名称:齐齐哈尔市出台新规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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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狠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引导全社会移风易俗,形成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新风尚,日前,齐齐哈尔市下发《齐齐哈尔市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办法》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全市党员干部。操办范围是指党员干部本人操办或委托他人操办的结婚、丧事礼仪和以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出国、入伍就业、晋职转任、开业庆典等名义邀请近亲属(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共同庆祝的事宜。规定除婚礼、葬礼外,禁止操办其他喜庆事宜。

《办法》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不得明显超过当地居民举办类似事宜的平均标准,严禁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并按照主城区、周边县(市)区、乡(镇)村三个层面划定婚礼和葬礼操办的标准。

《办法》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严禁九种行为。本人或委托他人当面告诉或通过打电话、下请柬、发微信等方式广泛通知所在单位同事、平行单位同事参加婚丧仪式。正常向组织申报、报告,组织派人参加、同事自愿参加除外,以任何形式邀请监督、管理和服务对象,有业务联系的上下级单位工作人员和可能形成利益输送关系的人员参加;收受监督、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采取提前宴请、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以其他名义或以他人名义操办等变相借机敛财行为;要求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操办款物或者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资产,或者利用职权借用下属单位、企业车辆和公物;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的行为或者进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活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办法》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礼、葬礼,执行报告、承诺、备案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不得担任婚庆司仪。对由于各种原因当时未能拒收的违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应予以退还或上交同级或相应纪检组织。

《办法》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把执行本办法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发生。

《办法》要求,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本办法的,一律从严处理。(采编:郭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