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关于禁止在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2018-06-04 18:05:07

文件名称:重庆市政府关于禁止在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文件编号:渝府发〔2018〕1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发〔2018〕1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区

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是纳入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水利专项规划》的重大水利工程,位于长江以北、嘉陵江以西地区,涉及沙坪坝、九龙坡、北碚、江津、合川、永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11个区,由水源泵站工程、输水管线工程和调蓄工程组成。为有序推进该项目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有关程序的通知》(渝办发〔2008〕238号)规定,现将禁止在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区实物调查工作由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工程所涉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和工程设计单位组织实施。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物调查技术指导。

二、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长江金刚沱、嘉陵江草街、涪江桂林、涪江双江、涪江渭沱、涪江安居(新)和渠江东城7座水源泵站工程,以及输水管线工程和调蓄工程(圣中水库)。工程建设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范围:

(一)水源泵站工程建设区征地范围:金刚沱泵站涉及的江津区油溪镇金刚社区、草街泵站涉及的北碚区澄江镇炭坝村、桂林泵站涉及的潼南区桂林街道高庙村、双江泵站涉及的潼南区双江镇白云村、渭沱泵站涉及的合川区渭沱镇凉水村、安居(新)泵站涉及的铜梁区安居镇杨乐村、东城泵站涉及的合川区钓鱼城街道渠口村的相应区域。

(二)输水管线工程建设区征地范围包括隧洞、倒虹吸和顶管等,以及输水管线、加压泵站、施工工厂和设施、施工道路、弃渣场等,分别涉及沙坪坝、九龙坡、北碚、江津、合川、永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11个区的相应区域。

(三)调蓄工程(圣中水库)位于江津区油溪镇金刚社区七社,建设区范围包括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及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为大坝两端外延

100米

、坝脚线向上游

100米

、坝脚线向下游

150米

范围内的相应区域。水库淹没及影响区按正常蓄水位

260.0米

(黄海高程,下同)加安全超高确定,即人口、房屋和专项设施迁移线按坝前段正常蓄水位加

1.0米

接建库后20年一遇设计洪水回水组合外包线确定的淹没界限以下地带;耕园地征收线按坝前段正常蓄水位加

0.5米

接建库后5年一遇设计洪水回水组合外包线确定的淹没界限以下地带。

以上建设区涉及11个区的镇(街道)、村(社区)具体征地范围以工程设计划定的红线范围和土地勘界为准。

三、实物调查内容包括土地、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专项设施(水利、电力、交通、广播、通信、文物、学校)等。

四、调查范围所涉及的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应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实物调查须全面准确,调查结果须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所涉镇(街道)认定,并由所涉区政府签署意见。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工程建设区实物调查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禁止抢栽、抢种花卉苗木,禁止抢搭、抢建构筑物和改变房屋用途。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监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