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2018-06-02 06:09:04

文件名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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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自治区政协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2017年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自治区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要求的高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要求,认真规范办理委员提案,以强化协商意识、转化协商成果、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提案督办工作流程》的规定,按照为各民主党派知情明政、参政议政服务好的工作思路,督查、指导各提案承办单位严格办理提案,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并及时总结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审查立案提案643件,其中635件交12个地州市政府(行署)、60个区直政府部门和单位办理,占立案总数的98.76%。截至2017年10月31日,自治区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发出答复函973件(因一些提案涉及多个问题、多个部门,需分别办理)。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38件(A类答复函),占24.46%,比2016年提高1.7个百分点;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89件(B类答复函),占60.53%,和2016年基本持平;提案所提问题受目前条件限制留待以后解决或留做参考的146件(C类答复函),占15%,比2016年降低2.3个百分点。提案办理完毕后,各承办部门单位按照统一规范格式,正式函复提案委员,同时寄送《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委员们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反馈政府督查室。截至目前,政府督查室尚未收到委员对提案办理不满意的意见。2017年自治区政府系统办理政协提案工作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积极采纳提案建议,促进各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

自治区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提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提案办理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研究制定落实提案建议的具体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经济建设方面提案308件,占自治区政府系统办理提案的48.5%。

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答复铁木尔·买买提委员《关于支持喀什地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就业富民示范区”建设的提案》(第47号)意见的主要内容是:自治区高度重视喀什地区旅游业的发展,一是“十二五”期间,自治区申请国家将喀什地区一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列入了《全国“十二五”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3382万元,先后支持了麻赫穆德·喀什噶里墓、巴楚县托库孜萨来遗址、塔什库尔干县石头城遗址、疏附县麻赫穆德·喀什噶里景区、喀什市莫尔寺遗址等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在《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规划》都明确提出了“建设乌鲁木齐、喀什等4个国际旅游集散中心”、“把喀什建设成为南疆重要的丝绸之路文化和民族风情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及具体措施。三是2016年通过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安排763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塔什库尔干县、岳普湖县6个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是2015—2016年,通过申请国家旅游专项建设基金1.26亿元,用于支持塔什库尔干县帕米尔高原风情旅游景区、喀什市喀什噶尔古城国家5A级景区、岳普湖县达瓦昆沙漠风光旅游景区、泽普县金湖杨5A级景区、麦盖提县刀郎文化园旅游景区等5个景区建设。五是“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喀什地区旅游业发展,2016年已安排巴楚县国家森林公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2017年已安排巴楚县红海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

自治区农业厅、科技厅答复阿不力孜·吐尼亚孜、艾力·麦合木提委员《关于继续加大白色污染整治项目实施力度的提案》(第122号)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中央和自治区对新疆农田“白色污染”问题高度关注,积极做好农田残膜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制定《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强制标准》等系列规定,从地膜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强制规范和引导,从源头上遏制残膜污染,着力解决残膜污染问题。二是中央连续4年补助资金5.89亿元,安排了我区67个农业清洁生产(地膜回收利用)的示范项目,支持残留地膜回收加工项目建设。三是2011至2013年,自治区安排64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试点。2014年,自治区又安排3800万元,实施农用废旧地膜污染治理整县推进试点示范。四是自治区和县级财政及企业三种补贴方式相结合,加大残膜回收机械补贴,减轻农民负担。五是2016年自治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启动研发《生物降解地膜创新工程》,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一体化部署设计,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民生社会事业方面的提案212件,占自治区政府系统办理提案的33.39%。

如:自治区卫计委答复桑吉·嘉措委员《关于进一步完善农牧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的提案》(第940号)意见的主要内容是: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一是改善农牧区医疗条件。截至2016年底,国家和自治区已累计安排16.61亿元用于637所乡镇卫生院、44所牧业医院、105所国营农牧场卫生院、3155所村卫生室、1570套乡镇卫生院的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安排2.58亿元对全区870所乡镇卫生院、8690所村卫生室和44所牧业医院补充了基本设备装备。投入建设资金1.8亿元,用于8746所村卫生室和44所牧业医疗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标准等方面就推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目前,全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已分别达到总数的66.59%、68.61%。二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15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意见》(新政办发〔2015〕159号),从人才培养、执业管理、服务模式等方面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

自治区民宗委等部门答复李新民委员《关于加大边境扶贫工作的提案》(第765号)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边境地区发展问题,特别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以来,对阿勒泰等边境地区逐年加大扶持力度,切实解决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一是2016年,自治区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的意见》(新党发〔2016〕2号),就“十三五”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全面部署,确定了十个专项行动确保2020年脱贫目标的完成,其中《自治区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扶贫攻坚边境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解决边民特别是护边员家庭困难问题为目标,将12.5万护边员家庭和一线贫困边民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实施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救助制度,全方位、多层次解决好边民及护边员家庭的实际困难。二是2016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阿勒泰地区9160万元,通过水利、农业、畜牧以及培训等各类惠民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居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33.16亿元,100%完成阿勒泰地区3.56万户的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又安排阿勒泰地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2.08万户,其中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6810户。目前,2016年的4370户和2017年的4465户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十二五”时期,阿勒泰地区各县市均实现了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农村公路乡(镇)通达率100%、通畅率98.28%,建制村通达率96.7%、通畅率95.19%。

(三)政策法规建设方面的提案115件,占自治区政府系统办理提案的18.11%。

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答复任秀娟委员《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参与南疆产业扶贫的提案》(第1255号)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中央和自治区做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创新方式,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扶贫政策,举全疆之力、聚全民之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取消中央指定地方政府部门行使的审批事项207项,全面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管制度。二是搭建扶贫开发公共平台,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创新完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援疆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三是落实金融保险政策,加大涉农、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7528.7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569.1亿元,南疆四地州银行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048.6亿元。

自治区卫计委答复蒋海玉委员《关于通过全民健康体检规范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提案》(第1189号)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在2016年全区首轮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中,暴露出了基层医疗设备和卫生人才短缺,体检组织工作的精准性、细致性还不到位,场地设置不科学等诸多问题,影响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质量保证。针对问题,自治区一是加强调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全区乡镇卫生院健康体检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指导各地积极与援疆省市对接,利用援疆项目和自筹资金等方式,加快建设乡镇卫生院健康体检中心。开展第二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基本医疗设备,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制定了《自治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方案》,拟用3年时间,分4个层次对全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开展规范化培训,提升整体队伍素质能力。2017上半年完成了从事检验、影像、主检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启用了乡镇卫生院在线管理信息系统、乡村医生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基层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医学教育的建设,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试点服务,建立健康大数据库,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加强对阳性疾病的指导和管理,使信息化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善居民就医体验等方面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二、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2017年6月,经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从审查立案的643件提案中审议确定了5件重点提案,由自治区政府系统12个部门单位办理。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张春林同志和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晏良、热孜万·艾拜、刘志勇、程振山、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同志联合督办重点提案。2017年6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和督办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22号,以下简称《通知》),各督办领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办理情况汇报、认真审定和批复各主办单位报送的重点提案复函送审稿,检查指导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汇总协办意见,起草答复函,逐一报送联合督办的自治区相关督办领导审定,主动接受检查指导,促进了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经认真研究办理,5件重点提案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承办单位的采纳,并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针对竞中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吐鲁番市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力度的提案》(第89号),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等单位从以下六方面给予了重点答复:艾丁湖流域内的吐鲁番市,是丝绸之路和古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也是世界著名旅游胜地和全国重要的特色瓜果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要节点城市,自治区高度重视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一是“十三五”期间安排吐鲁番市水利项目投资计划82亿元,开工建设大河沿引水工程、煤窑沟水库工程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吐鲁番市黑沟水库、鄯善县色尔克甫水库和托克逊县克尔碱水库已列入《全疆小型水库实施方案》,吐鲁番市节水项目已纳入《自治区高效节水灌溉“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十三五”规划》中,并已相继安排投资计划。二是专门成立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统筹考虑白杨河流域内各地和各行业的用水需求,优化平衡流域内生态系统。三是制定完成《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规划》,经自治区相关部门和专家审查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纳入《“十三五”中央支持新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2016年,自治区专项安排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工程前期经费500万元,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四是积极推动艾丁湖湿地保护修复工作,2017年安排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300万元,用于艾丁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保护、修复和宣教等前期工作。五是继续支持吐鲁番市退耕还林建设,进一步提高吐鲁番市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六是按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拨付2016年自治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吐鲁番市艾丁湖生态环境保护。这一系列举措将对保障艾丁湖流域生态环境用水,缓解地下水位下降,防止湖面萎缩,遏制土地荒漠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针对民革新疆区委会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第132号),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等承办单位从以下五方面给予了重点答复: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2016年开展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工作,财政安排试点项目资金1998万元,在38个县市开展棉花、小麦、特色作物试点,形成了一批种植技术规范。针对我区“三农”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困难,一是加大政策支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产上水平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7〕1号),从全面落实惠农富农政策、强化产业融合、强化科技支撑、强化金融支持、强化人才培养等五大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措施和支持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7〕22号),从创新产业融合方式、培育产业融合主体等方面,对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等提出了二十八条政策措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部分农口项目审批事项的改革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85号)要求,取消、简化、下放44类农口项目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农业3类、林业15类、水利11类、畜牧业15类。二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实施符合我区实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棉基地建设、特色林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方面的规划,将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规划中,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进粮食主产县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推进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推动优质高产高效棉田建设,引导棉花种植向优势产区集中;推进林果主产区林果简约化栽培管理,支持南疆四地州8个林果主产区县(市)经果林质量精准提升标准化基地示范项目建设,改造建设了一批标准化生产果园;启动实施一批产业融合项目,落实27.62亿元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畜牧业转型升级、特色农产品加工等52个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安排3200万元,支持昭苏、拜城、和静、呼图壁四个国家级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四是依托新疆农业科学院和新疆畜牧科学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加强农畜产品安全建设,强化科技项目支持,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基础理论研究、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等方面的研究。五是强化农业金融支持,推进财政资金组建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和新疆财众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发挥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政策性支农作用;建立健全涉农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引导支持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在农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鼓励以奖代补或直接补贴等方式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试点农作物产值等创新型产品与服务。

(三)针对侯汉敏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南疆妇女“两癌”普查率和救助率的提案》(第829号),自治区卫计委、民政厅从以下五方面给予了重点答复: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抓手,以提升妇幼健康水平为目标,多措并举,努力提升我区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项目水平。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54号),明确了重特大疾病病种、范围、标准及政策衔接等方面工作,同时将乳腺癌、宫颈癌在内的22类疾病纳入了自治区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二是宫颈癌检查覆盖84个县市,乳腺癌检查覆盖46个县市,至2017年累计为223.8万名农村妇女提供“两癌”免费检查,检出宫颈癌和癌前病变患者2199人,乳腺癌和癌前病变患者192人。三是发挥对口援疆优势,和田、阿勒泰等部分地区开展了覆盖城乡人口(含流动人口)的妇女病筛查工作,拓宽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了受益人群,增进了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四是利用自治区新农合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政策支持,救助治疗筛查出的阳性妇女,2009-2017年全区累计救助贫困患病妇女2342人,宫颈癌治疗率由2016年的83%上升至2017年的90%,乳腺癌治疗率达96%。五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动员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挨家挨户宣讲“两癌”筛查免费政策,将筛查服务送到适龄妇女家中,让广大妇女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国家免费筛查的好政策。

(四)针对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网购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989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商务厅从以下四方面给予了重点答复:随着网络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上购买食品的现象日益增多。但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网购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自治区高度重视网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对我区从事网上食品经营的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备案,切实加强监管。二是对第三方平台提出规定要求,督促其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准入资质,加强现场核查。三是督促第三方平台将入网注册商户名录定期报送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掌握辖区网络食品经营者的情况。四是根据注册商户名录,对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依法查处,并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公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立即要求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净化网络食品经营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针对伊莉曼·艾孜买提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一路一带”核心区国际化人才高地的的提案》(第1197号),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从以下六方面给予了重点答复:近年来,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我区教育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在双向留学、涉外办学、区域研究、人文交流、师资培养、平台建设等领域逐步形成特色、取得突破。一是积极吸引、优先吸纳外国高层次人才来疆创新创业,择优资助,支持其创业启动计划,给予经费支持。二是积极招收优秀外籍和留学回国人员来疆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对于我区急缺的生物工程、资源环境、新能源、新材料专业,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和政策,通晓国际经济金融运行规则的特殊外国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重点培养使用和资助。三是做好外国高层次人才来疆的服务保障工作,在引进人才安家落户、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工商注册、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四是不断完善与周边国家、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机制,不断拓宽领域,深化合作。五是2017年3月,自治区印发《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教育部分)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建设教育中心的6大工程、30个计划和31个建设项目,将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来华留学基地、区域和国别研究智库、信息库和实施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工程纳入教育中心建设内容,并在“十三五”期间陆续启动实施。

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提案(以下简称党派团体提案)办理情况

自治区政协2017年审查立案的党派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案103件,其中交政府系统办理101件。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实际办理答复173件,占答复函总数的17.78%。其中: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和问题被承办单位采纳、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6件(A类答复函),占总数的26.59%,比2016年降低6.4个百分点;提出的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118件(B类答复函),占68.2%,比2016年增加了8.2个百分点;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留到以后解决或留作参考的9件(C类答复函),占5.2%,比2016年减少1.8个百分点。团体提案A、B类比例高于其它提案同类比例10.2个百分点;团体提案C类比例低于其它提案同类比例10个百分点。团体提案总体办理质量高于其它提案质量。

四、2017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三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认识明确,高位推动,规范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纳入自治区整体工作大局,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各位副主席、政府各组成部门大力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营造民主政治建设氛围。坚持政府、政协领导联合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发挥办理重点提案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问题。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提案办理工作,细化落实办理责任,丰富协商方式,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实效。

(二)注重实际,精细分类,拓宽思路,触类旁通。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合理分类,有的放矢,根据提案性质,区分哪些是重点提案,哪些是时效性强的提案,哪些是重复提案,结合实际,制定任务、责任、工作清单,采取区别化方式,真正做到全面梳理、有序推进、精准办理。同时,提案办理中,各承办单位注重系统考虑、统筹研究,结合部门工作多维度、深层次思考,注重以个案问题为切入口,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三)注重协商,创新方式,强化担当,协同办理。各承办单位更加注重提案办理协商,与提案者思想对接,办前向委员了解意图、办中与委员商讨解决办法,办后听取委员反馈意见,善于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沟通,注重同本部门会议、调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办理成效。如2017年自治区开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大督查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邀请自治区政协巴代副主席带队赴巴州、阿克苏地区开展工作,既圆满顺利地完成了自治区重点督查任务,同时也是自治区政府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监督的方式创新。在提案办理中,各承办单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不推诿扯皮,不避重就轻,主办单位牵头统筹,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及时沟通,督办单位强化督促,确保无缝对接,形成合力。

今后,自治区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按照“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支持自治区政协依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保证政协委员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组织协调,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提案督办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真正体现提案价值。自治区人民政府也将适时邀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参与政府决策和督查工作,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